營收是企業經濟利益流入的來源及企業成長的重要判斷指標。專家表示,新收入準則明確了總額法與凈額法的判斷原則,強調企業應當區分在向客戶轉讓商品前是否擁有對該商品的控制權,并從是否承擔向客戶轉讓商品的主要責任、是否承擔該商品的存貨風險、是否有權自主決定所交易商品的價格等方面,判斷從事交易時的身份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,以此作為采用總額法還是凈額法的依據。
以鋼鐵電商的業務為例。平臺的自營業務:電商先向上游供應商采購鋼材,再向下游用戶銷售,利潤來源于差價。在這過程中,電商從向上游采購貨物后,商品的主要責任就轉移給了電商平臺。電商在鋼材銷售業務中具有自主定價以及自主銷售的權利,公司承擔了商品的存貨風險以及價格漲跌的風險,在交易過程中實質取得商品的控制權。
找鋼網剝離自營業務后,采用的是三方聯營模式。即供應商在電商平臺開設店鋪,自主定價向下游用鋼企業銷售,供應商賺取差價;電商平臺主要做好服務工作,從無縫鋼管每噸交易中獲取一定的服務費。這也意味著完成平臺化轉型的找鋼網,其主要業務的模式已發生了巨大改變,與其他的鋼鐵電商的業務存在較大差異。
當其他大宗電商依靠著較高風險的自營業務、融資性貿易(托盤業務)推高營收時,找鋼網已悄然完成轉型,開始依靠科技和服務推動業務增長,在剝離了自營業務后,找鋼網的國內交易服務業務全部以凈額法確認收入,成功實現了輕資產運營。
對此,業內專家表示,找鋼網的三方聯營業務適用于凈額法,僅將傭金服務費算入營收,但采用凈額法計算,營收會出現大幅的縮水。
找鋼網董秘孟龍表示,找鋼網轉型,考慮的不是營收數據,我們在意的是公司的發展質量、健康度以及可持續性。未來,找鋼網繼續追求高質量發展,將更徹底以建設B2B互聯網基礎設施為中心,讓賣家和買家在找鋼網平臺上進行交易,并衍生出優質的三方物流、倉儲、加工、金融等業態,成為更純粹的鏈接鋼鐵產業鏈各環節的互聯網平臺。
|